發布單位:青山教務處
說明:
(一)該協會為鼓勵漁村學生、漁民及該會會員子女奮發向學,培植漁村優秀人才,蔚為推動漁村社區發展所用,特訂定「漁村學生獎學金實施要點」。
(二)凡居住漁村,且父母其中有一人具漁會會員資格或漁民,或該協會會員之子女,國中、小學其智育成績60分以上,得申領獎學金,國中組10名,每名新臺幣(以下同)4,000元;國小組10名,每名
2,000元。
(三)獎學金申請人應填寫申請表,並檢附前一學年成績單,足資證明居住漁村身份、父母其中1人具漁會會員資格或漁民之證明,自傳以及曾參與漁村社區服務或獲得優良事績之相關證明資料。
(四)倘有申請獎學金需求,請自即日起至115年1月31日止(以郵戳為憑)向該協會申請,得獎學生名單將於115年2月28日於該協會網站公布。
(五)本案相關問題請逕洽該協會人員陳小姐,專線:(02)24622192分機6806、(02)4635901,傳真:(02)24635073,電子信箱:service.tfeda@gmail.com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