發布單位:青山教務處
一、依據新北市「鮮奶幸福週—生生喝鮮乳」實施計畫。二、自115年2月23日起實施,補助對象為2足歲至12歲學齡至小學六年級當學年度7月31日止):(一)小學階段:凡6至12歲設籍或就讀新北市公私立國民小學之學童,須持新北市核發之「新北兒童卡」至各通路門市靠卡感應方得兌領乳品。請妥善保管卡證。※「新北兒童卡」申請及遺失或毀損者辦理卡證補發事宜,請見附件檔案說明。